一、用人单位在东城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需持何种证件
(1)用人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
(4)招聘简章在本中心职业介绍部办理。
二、委托代招 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办理:
(1)用人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将招聘人员的岗位、人数、招聘条件、待遇、联系方式等提供给我中心,委托我中心代招人员。
三、在报刊上发布招聘信息 我中心在《北京劳动就业报》上开辟了用人单位招聘专栏。 单位需持以下证件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复印件
(3)办事人员身份证
(4)招聘稿件来办理登报手续 并可在本中心享受免费推荐、张贴信息服务一周。
四、由我中心审核招聘广告,通过新闻媒介发布招聘广告。 企业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招工、招聘广告,须持以下证件和材料到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法人签署的招用人员的批件;
3. 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
4. 企业参加北京市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和职工失业保险证明;
5. 拟定好的招工、招聘广告(一式二份)。 外省市用人单位在京招用人员,需通过新闻媒介发布招工、招 聘广告的,除具备本通知第二条所规定的手续外,还应持用人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在京招用人员的批准函,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的招工、招聘广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本市通过新闻媒介发布。
五、因特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我中心在因特网上开通了东城职介网站,对招聘中高级人才的单位可在因特网上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