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东城区劳动局 > 办事指南 > 正文
参保人基数核定
 
 
 

事项名称

参保人基数核定

主体部门

 

法律依据

《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实行缴费卡缴纳社会保险费操作办法》(试行)

办理对象及范围

职介中心和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及经批准的代理社会保险的其他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代理处”)及在代理处存档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

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代理处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汇总表》代理处到社会保险中介机构柜台申报经办人员审核经办人员予以办理                                    

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

办理时间:每年331420日。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 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