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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心
 
 
         (1)  负责本区各项社保基金的收缴、支付过程的监督管理;
         (2)  负责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经办机构、代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保所各项社保基金及再就业、公费医疗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3) 负责有关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项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和运营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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