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东城区劳动局 > 机构设置 > 正文
北京市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
 
 
  ( 1 )  宣传贯彻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负责辖区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落实。
  ( 2 )  制定本区职业技能鉴定规划、计划和鉴定质量管理办法,查办鉴定违规案件。
  ( 3 )  受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报名申请,对申请鉴定人员和培训单位审核其报名资格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下发准考证。
  ( 4 )  在已取得考评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级别的考评员组成专业鉴定小组,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 5 )  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统一编制的试题,组织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6 )  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鉴定情况,对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双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7 )  组织区域内职工参加全区和本市的职业技能大赛。
  ( 8 )  负责我区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分析,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和发布职业技能鉴定信息。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 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