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 办事指南 > 正文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办理办法
2008年03月04日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办理办法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规定的通知》
服务对象:
户口在东城区,需要确认归侨、侨眷、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的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办理办法:
1、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来华定居的外籍华人在恢复中国国籍后,也称归侨。
2、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具体指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所需材料:
《归侨、侨眷、外籍华人眷属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认证归侨需准备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办理程序:
需确认身份的,首先向所在单位写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局、总公司、大专院校和中央司(局)级单位的侨务、组织、人事、统战部门分别审查,根据申请人档案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审查确认身份后,开具证明并填写侨情调查表一式三份(盖公章),报送到区侨办。区侨办对申请人报送的侨情登记表进行审核确认。区属单位由所在单位侨务、统战、组织、人事部门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区侨办,由区侨办进行审核确认,并发给侨情登记表,对确认为归侨侨眷身份的将侨请登记表盖章后返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一份,报市侨办备案一份,区侨办留存一份。
以上所指确认侨眷或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的有效证明材料为:
1、由归侨亲属构成的侨眷身份,归侨在外省市的,由归侨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侨办负责审阅,出具证明。
2、由华侨亲属构成的侨眷身份,由华侨提供我住在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
3、由外籍华人亲属构成的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由外籍华人提供我住在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
事项审批权限归属:
区民宗侨办
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9:0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
65131487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 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