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事依据:京医保发[2007]47号、京社保发[2007]64号文件
二、 办理条件:无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婴幼儿和非在校生
三、 办理程序:每年6月1日——8月31日为新生儿参保;每年9月1日——11月30日为老年人参保。
四、 所需材料:
1.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 用参保人本人名字在邮政储蓄开存折或北京银行开借记卡,儿童存入60元钱(老年人存入310元钱)的复印件
五、 其他:
1. 有效期1年,参保人到第二年存款,保险继续生效。
2. 若是低保人员或生活困难人员,每年要提供证件的年审结果。年审通过可继续享受,没有通过需交钱。
3. 儿童到入园或入学年龄需在我处办理停止,再到幼儿园或学校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六、 咨询电话:64010856(传真)
七、 监督电话:64041679
八、 办理窗口: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