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平安奥运”行动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东城区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工作方案,为了应对我中心在“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预案的编制是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事件,并做好细致的准备,获得最佳的处理程序及工作方案。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充分准备,突出重点,督促检查,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预案,强化“奥运”安全意识,使各部位人员进入“赛事”工作状态,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发生事件,做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奥运”工作保驾护航。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奥运”期间涉及发生的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相关的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及较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东城区环卫中心‘平安奥运’指挥部”,全面负责全中心“奥运”期间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指挥:范辉
副指挥:杨文振(常务)、锡梓荣、宗德雯
成员:董群、张雅丽、轩国柱、常军、闫松茂、曹斌、刘月明和各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文振任主任,董群任副主任,地点在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保卫科及各基层单位保卫干部组成。
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分指挥部,行政一把手任指挥。
五、工作要求
“奥运”安保实战阶段,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激发每名职工安全责任意识,使我中心安保工作的触点延伸到每个角落,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信息网络作用,鼓励职工踊跃提供安全信息、报告等。“奥运”期间,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对各类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将检查内容、发现隐患、整改措施或安全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通过局域网或互联网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通过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联系,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
六、应急响应
㈠ 处置治安案件程序
1.发生治安案件后,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领导,然后由所在单位领导向中心保卫科或办公室报告,或向中心值班室报告(夜晚及非工作日)。若所发案件紧急、严重,须同时向110报警。
2.现场人员报告完毕,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前要利用各种办法保护好现场,避免现场受到破坏。
3.所发案件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若无法赶到可指派专人(管理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按照指示先行处置。若已报警,须积极协助警察对现场的勘察、取证,及调查处理工作。
4.案件处置完毕,案发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中心保卫科。
5.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案件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岗位)、财产损失、简要经过、处理结果、采取措施,以及报告人和单位。
6.案件不分大小要求一律上报,对有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情节,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
㈡ 处置危险物品程序
1.危险物品重点是指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可造成人员伤亡的物品,现场人员一经发现必须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须向单位领导报告,然后由所在单位领导向中心保卫科或办公室报告,或向中心值班室报告(夜晚及非工作日)。若事件紧急、严重,须同时向110报警。
2.现场人员报告完毕,严禁触摸、转移危险物品,并尽量远离,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前要利用各种办法保护好现场,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要维护好秩序,采取临时关闭措施,严格保密,避免现场受到破坏。
3.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若无法赶到可指派专人(管理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按照指示先行处置。若已报警,须积极协助警察对现场的勘察、取证,及调查处理工作。
4.处置完毕,所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中心保卫科。
5.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岗位)、财产损失、简要经过、处理结果、采取措施,以及报告人和单位。
㈢ 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程序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须向单位领导报告,然后由所在单位领导向中心保卫科或办公室报告,或向中心值班室报告(夜晚及非工作日)。若发生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可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
2.现场人员报告完毕,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前要利用各种办法保护好现场,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所发事故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若无法赶到可指派专人(管理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按照指示先行处置。
4.事故处置完毕,事故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中心保卫科。
5.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岗位)、财产损失、简要经过、处理结果、采取措施,以及报告人和单位。
6.事故补报: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补报。
7.安全生产事故不分大小要求一律上报,对有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情节,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
㈣ 处置火灾事故程序
1.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人员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讲清楚起火的单位名称、地址、火灾事故的部位、燃烧什么物品,火势大小等有关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专人等候。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须向单位领导报告,然后由所在单位领导向中心保卫科或办公室报告,或向中心值班室报告(夜晚及非工作日)。
2.现场人员要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想方设法抢救人员,尽可能切断着火场所的总电源及其他燃烧源,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所发火灾事故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若无法赶到可指派专人(管理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按照指示先行处置。
4.事故处置完毕,事故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中心保卫科。
5.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案件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岗位)、财产损失、简要经过、处理结果、采取措施,以及报告人和单位。
6.火灾事故不分大小要求一律上报,对有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情节,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
㈤ 处置交通安全事故程序
1.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可以快速处理的情况可按照快速处理程序办理;不可快速处理的情况须拨打122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处理。司机不得私自解决事故。
2.事故处置完毕,事故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中心保卫科。
3.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岗位)、财产损失、简要经过、处理结果、采取措施,以及报告人和单位。
4.“奥运”期间,交通事故不分大小要求一律上报,对有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情节,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
本预案一经实施,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使每一个人熟知自己的任务。若人员、电话等其他情况有变,要及时对原方案进行修改。
七、工作阶段划分
结合奥运赛事进程和应急工作实际,分为五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4月30日前)
组建阶段。组建“东城区环卫中心‘平安奥运’指挥部”,做好人员调配、落实任务分工,投入运转。
根据奥运应急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定位(力量分配)、处置程序等。
第二阶段(5月4日--5月31日)
培训阶段。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层层培训,使预案内容充分消化理解,并对产生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力求完善。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演练阶段。各单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预案的落实,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法,重点加强预案演练及综合测试,立足实战需要,通过练指挥、练程序、练快速到位、练情况报告、练现场处置方法、练救助救援、人员疏导疏散和安抚,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实战阶段。在中心“平安奥运”指挥部领导下,全面进入战备状态,全力以赴、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第五阶段(10月8日--10月16日)
总结阶段。各单位要做好工作经验、做法的归纳总结,尤其在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注意记录,为全面总结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