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4)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 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三、办理时限
1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服务电话
010-8408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