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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理须知
 
 
2005-06-29


一、许可事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4条第1款

二、申报材料

由申办人填写《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包括《从业人员登记表》、《治安保卫组织登记表》),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法人代表任命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用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协议

3)经营用房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书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

5)企业制定的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接待境外人员的应具备境外人员户籍信息报送能力

6)企业方位图、建筑内部平面图

7)利用人防地下室开办旅馆业,有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证明书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服务电话

    010-8408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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