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31
答:信访工作机构在初审后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1)提出的事项不属于《信访条例》规定的行政管理权限范围的;(2)提出的信访事项明显歪曲事实、主要材料明显不真实、事实不清的;(3)属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但信访人未起诉、仲裁和复议的;(4)对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5)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6)属于上级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