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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正式挂牌运行
 
 

2006-11-20


      为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东城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提出新要求。按照《意见》要求,我区成立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经过认真研究和精心准备,628日,东城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举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区领导杨艺文、岳鹏、边振英、十个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委办局的主管领导出席仪式。仪式由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吕瑞丽主持,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边振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岳鹏为区调处中心揭牌,区委副书记杨艺文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街道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工作意见,及时成立街道调处中心及社区调处工作站,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我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取得新成效

      仪式结束后,区调处中心召开了十个街道主管主任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区调处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区在强化信访工作、探索中心城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意见》的核心内容有:

      一、成立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行使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市有关处理社会矛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协调处理重大社会矛盾和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行使“一票否决权”。

     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一是成立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机构设置为区信访办整体工作纳入调处中心,同时设城建工作组、城管工作组、涉法工作组等三个常驻专项工作组,政策法律咨询组、督查督办组、维护秩序组等三个工作保障组和一个重点职能局及街道临时派驻组。二是成立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三是在社区成立社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站;四是以居民楼、门、院为单元,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员或信息员。五是区属其它单位继续强化网络建设,做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

     三、建立三项工作新机制。一是人员管理机制。常驻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定期派科级以上干部进驻区调处中心,工作周期不少于一年,组织关系转入区调处中心。区调处中心对各单位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二是综合协调机制。对重大社会矛盾,区调处中心有权直接组织相关单位、部门通过协商、对话、各种方式的调解及听证等形式进行调处。三是指导考核机制。区调处中心对各街道和区属其他单位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四、确定了新的工作目标。即: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畅通渠道,提高效率,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社会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机制和依法有序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健全网络,整合资源,有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及时排查、妥善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实现全区信访总量的逐年稳步下降,不形成新的群体性缠访、闹访。到2008年奥运会前夕,实现本区非正常访零指标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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