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城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承担区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市、区重要实事、折子工程等的分解与落实,并按照要求上报工作进度。
 (3)  制定污染减排计划,并组织落实。
 (4)  组织落实全区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城考”)工作。
 (5)  组织编制东城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计划及总结。
 (6)  组织全区工业企业与医院的环境统计工作。
 (7)  组织填报环境保护专业报表。
 (8)  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与文明城区工作中环保指标的分解落实。
 (9)  负责信息中心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10) 负责我局环境监控中心的各项工作。
 (11) 负责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
 (12) 负责科研工作的组织落实。
(13)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