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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城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承担区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市、区重要实事、折子工程等的分解与落实,并按照要求上报工作进度。 (3) 制定污染减排计划,并组织落实。 (4) 组织落实全区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城考”)工作。 (5) 组织编制东城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计划及总结。 (6) 组织全区工业企业与医院的环境统计工作。 (7) 组织填报环境保护专业报表。 (8) 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与文明城区工作中环保指标的分解落实。 (9) 负责信息中心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10) 负责我局环境监控中心的各项工作。 (11) 负责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 (12) 负责科研工作的组织落实。 (13)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