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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城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并进行督办。 (2) 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监督实施、考核。 (3) 组织全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成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 (4) 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及计划生育、献血等项工作。 (5) 承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会议的组织工作及会议记录。 (6) 负责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7) 负责文秘、保密、印信及档案、资料、年鉴管理工作。 (8) 负责信息工作。 (9) 负责信访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0)负责财务、内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安全保卫、卫生、绿化、节水、物资管理、文体工作。 (1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