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督察东城区节前安全生产情况
本市有关媒体跟踪报道积极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首都的安全和稳定,1月24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由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带队,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参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市督察组进行了工作汇报。区常务副区长岳鹏与会并讲话。随后,督察组抽查了三利百货商场及超市安全状况以及地坛公园庙会的安全准备工作。检查中三利百货商场表现出良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反应能力;地坛庙会筹备工作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解决人流密集、取消明火操作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
市督察组肯定了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认为东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全区之力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注重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取得一定成效。同时,督察组要求我区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强调了雍和宫和地坛庙会的安全防范问题。
为加强此次市安委会节前专项督察的宣传效应,提高东城区安全生产的公众关注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督察组分别联系媒体进行采访。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全程采访并跟踪报道了此次专项督察工作,并给予积极的评价,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情况通报
2004年12月5日凌晨1时左右,北京俊余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人唐清志在东方广场E3楼21层安装空调风管,在安装吊码过程中,由于电锤将顶部预埋电线管内电线绝缘皮打破,致使其安装膨胀螺栓时触电身亡,造成一起因工死亡事故。
主要原因:在安装空调风管过程中,公司管理人员未能向大厦工程部索要顶部预埋电源线管走向图,致使作业人员在往顶部使用电锤打眼时,不清楚顶部电源线路的位置,将预埋线路电源线绝缘皮打破,导致在安装吊杆时,膨胀螺栓和预埋线管内220V电线破损处发生接触,致使作业人员触电死亡。
间接原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及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高。
该单位总经理何炳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对北京俊余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炳坤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