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其实施意见,申办人应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安全评价报告(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6、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
7、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款、《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8、经营具有危险性的监控化学品、成品油(包括运输工具用液化气)须出具国家经贸委或省级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依据《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三、六款的规定)。
补充说明:
1、申办单位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里规定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的范围进行登记、填报。《危险货物品名表》在中国标准出版社购买。(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国家统计局旁边。电话:68523946)。
2、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纲要》进行编写,纲要及申请表均可在首都安全信息网站www.bjsafety.com.cn上查询到。
3、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机构名单见《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4、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取得上岗资格证,可到东城文天职业培训学校(电话:64040503)或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电话:64891649)参加考试。 5、东城区经济委员会邮箱地址:rockyangel@e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