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协调工作。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综合管理,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主管领导:  何建明 

       科室负责人:罗静

       科室电话:  6405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