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单位职能
|
领导成员
|
办事指南
|
旅游信息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相关下载
|
联系方式
|
|
畅游东城版
|
English
|
Deutsch
|
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东城区旅游局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错案范围
(一) 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需要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 被依法改判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 被上级机关以复议决定的方式撤销,需要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 经听证程序改判的需要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 错案责任
(一) 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即执法办案人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对其过错承担责任;
(二) 对行政处罚中出现错案需要追究的,由直接执法办案人员、执法机构负责人、案件审核人员、审核机构负责人、最终批准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 由多人承担责任的,应分析具体情况,确定主要责任人;
(四) 因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原因而出现错案的,相关人员不承担责任;
(五) 对错案责任人的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办理。
第四条 对错案责任人的处理
(一) 对错案责任人根据情况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1 口头批评;
2 通报批评;
3调离现工作岗位;
(二) 错案主要责任人当年的公务员考核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
(三)出现错案的部门不得被评为“先进集体”。
(四) 因错案发生行政赔偿的,可由责任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五) 错案责任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党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错案责任人的申诉错案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诉,但对错案的认定不在申诉范围之内。
第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旅游局1999年12月19日发布)
国家政府网站
外交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贸委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水利部
外经贸部
卫生部
国家计生委
文化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气象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
首都之窗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商业委员会
市教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规划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统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水利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农业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文物局
市旅游局
市体育局
市园林局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信访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市物价局
市粮食局
市乡镇企业局
市监狱管理局
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市中医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北京区县网站
东城区
西城区
宣武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昌平区
通州区
房山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崇文区
门头沟区
海淀区
延庆县
顺义区
密云县
东城各分站链接
政府办
发改委
旅游局
安全生产监督局
教委
组织部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局
规划局
建委
城管委
房屋管理局
商务局
文化委
卫生局
计生委
环保局
统计局
体育局
科委
外办
法制办
园林局
信访办
人防办
公安分局
工商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质监局
国资委
环卫局
档案局
审计局
保密局
爱卫会
药监分局
王府井建管办
北京站地区管理处
精神文明办公室
团委
东二环建管办
城管监察大队
民宗侨办
交通安委会
北新桥街道
朝阳门街道
东华门街道
东四街道
东直门街道
景山街道
建国门街道
安定门街道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东城国土分局
和平里街道
交道口街道
>
国内外好友街区
美国纽约第五大道
韩国汉城明洞大街
新加坡乌节路
英国伦敦牛津大街
澳大利亚悉尼皮特大街
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
C
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