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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三星级以下餐馆评定办理程序
  (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一、受理程序
  (一)受理对象:申报三星级以下的餐馆
  (二)提交材料:
  1、网上填报《旅游餐馆星级评定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复印件;
  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5、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6、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审核标准:申办人向局行业管理科提交填写的《旅游餐馆星级评定报告》和第2-7项书面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初步审核合格的申报单位进入星级评定程序。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中应改正和补齐的内容。
  二、评定程序
  (一)区旅游局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38-2002《旅游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对申报餐馆进行实地检查和星级评定。
  (二)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告知程序
  (一)对符合标准的,办理相关通过评定的手续,保存办理文件。告知申请人领取星级证书和星级标牌。
  (二)对通过评定的单位,上报北京市旅游局备案,并告知申请人领取星级证书和星级标牌。
  (三)对不符合标准的,向申报人提出整改意见,待申请人整改完成后,重新履行评定手续。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受理科室
  行业管理科
  五、收费事项
  星级标牌向指定的生产单位购买,一星级、二级星和三星级单价550元。

  备注
  区旅游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4号窗口---旅游局
  办公电话:6513.3512(传真); 6513.2839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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