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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初评程序
  (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一、受理程序
  (一)受理对象:东城区内申报质量等级评定的旅游景点。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评定报告。
  2、准备《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五份)供现场复核时使用。
  二、评定程序
  (一)旅游区(点)申报质量等级评定须向所在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履行申报手续。
  (二)区旅游局自接到申请评定报告书十日内,进行初评。
  (三)区旅游局进行初评后,通过初评的,向市旅游局进行申报;对未通过初评的,区旅游局将通知受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区旅游局报送整改报告。
  (四)工作时限:从区旅游局接到申请报告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三、告知程序
  (一)通过初评检查的,报市旅游局,并告知申请单位。
  (二)未通过初评检查的,告知申报单位撤消申报或进行整改。
  (四)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受理科室
  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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