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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二星级以下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办理程序
  (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一、事项依据: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东城区辖区内的旅游宾馆饭店
  三、办理条件:凡东城区辖提出评定一、二星级的宾馆饭店向东城区旅游局提出申请。
  申报评定星级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填报《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复印件;
  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5、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6、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包括高层建筑给水设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申报人在网上填报《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报告》后,第2-7项的书面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规范、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进入星级评定程序。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提交材料中应改正和补齐的内容。
  四、办理程序
  区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和星级评定。
  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告知程序
  (一)对符合标准的一、二星级饭店,区旅游局办理相关通过评定的手续,保存办理文件。
  (二)对通过评定的单位,上报北京市旅游局备案,并告知申请人领取星级证书和星级标牌。
  (三)对不符合标准的,向申报人提出整改意见,待申请人整改完成后,重新履行评定手续。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受理科室
  行业管理科
  五、收费事项
  星级标牌向国家旅游局指定的生产单位购买,一星级、二星级单价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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