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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全程办事代理制办结时限规定
 
 
  旅游区(点)开业初审:收到旅游区(点)提交的开业申请材料后,24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初评:20个工作日,提出初评意见;初评合格的上报市旅游局评定。

  二星级以下星级饭店评定:30个工作日,申报三星级以上饭店需报市旅游局审批。

  三星级以下餐馆评定: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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