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东城区城管委 > 单位职能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单位职能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是东城区政府领导下的正处级行政单位,是专门负责区域内城市综合管理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区有关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城管新模式指挥轴中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协调市、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及专业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城市综合管理中涉及多个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检查、监督、反馈处理结果。
    三、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督促落实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
    四、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约用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防汛、户外广告、锅炉供暖、扫雪铲冰、门前三包、夜景照明等有关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本区有关城市维护费及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管理,编制部分城市维护费及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制定防汛预案,部署防汛工作,指挥防汛抢险。管理全区供暖工作,监督检查各供暖单位供暖设备大修、更新计划落实情况及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受理供暖协议的备案,调解处理供暖纠纷,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锅炉供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对供暖单位资质进行初审和年审,证件发放及管理。
    八、负责本区区域内渣土消纳、户外广告、张挂张贴横幅宣传品和区属道路临时占用、掘路的行政许可及管理工作。落实市政府关于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道路扫雪铲冰、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城市夜景照明的法规和规章,做好相应的组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协调煤、水、气、电、热等各公用部门、市政部门关于市政公用设施在我区的发展规划,协调以上部门在我区实施的相关工程及工作。
    十、参与研究制定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办法;在职责权限内督促检查区域内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对区属市政配套设施的质量、功能布局和养护实行全面管理与协调。
    十一、参与城市建设开发的前期准备,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督促、检查新建以及改造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落实;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强对危改、开发、重点经济项目的服务和验收。
    十二、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64006002       传真64006002

    办公时间:8:30--17:30

    地址: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23号

    邮箱:shizheng@bjdch.gov.cn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 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