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东城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已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纸质文本的移送工作。“东城区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东城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已完成存档、登记、公开工作,为公众及时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提供了方便。同时,区档案馆、文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东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移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2008年5月1日后形成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的移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