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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为加快园区能源环保产业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园区能源环保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中关村科技园区 2007~2008年度第二批能源环保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原则
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以支持园区产业技术联盟为主,项目实施坚持以下原则:
(一)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技术的研发产业化和国家及北京市示范工程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促进解决北京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管理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对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重大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四)与国家投融资重大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支持方式和额度
参照《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并优先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与流程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申报条件:
1.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2.具有与承担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管理水平及经营业绩;
5.使用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6.项目指南所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申报与受理流程
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委委托中关村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进行项目受理。申请企业需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www.zgc.gov.cn)的“项目申报中心”系统进行电子申报。
1.网上注册
在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项目申报中心”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经系统审验合格后自动激活。
注: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名称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系统无法确认;每个企业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管理员帐号,管理员账号可以为企业其他人员分配账号。
2.网上申请
注册成功的企业按照网络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填写相关表单,上传申报资料及相关附件,如有不当之处按兴业公司提出的意见补充和完善后再行申报。
注: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信息或资料,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和《企业需提供的附件》等。
3.网上审查与受理
兴业公司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企业需按要求打印(一式四份)并装订成册,送到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送兴业公司(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B座17层)。
注:项目纸质版资料,可通过项目申报中心自动生成,信息与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一致。打印的纸制资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装订顺序为:申报表、项目建议书、附件。请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特别提示:
●企业注册完成后,即可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 “项目申报中心”系统编写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必须通过兴业公司的网上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提交,并将网上申报的项目材料发送至兴业公司。
●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内容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三)受理截止时间
专项申报时间为2007年9月28日起至10月31日。
四、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B座17层
联系人: 王育 魏强
联系电话:64841363 64841365
五、项目申报中心技术支持
神州数码信息化项目组 李小康
联系电话:82690517,82690519
六、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中关村管委会 杨金晖 82690521
雍和园管委会 隋涤难 郭宏达 84187026
附件:1.中关村科技园区2007-2008年度第二批能源环保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指南
2.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3.中关村信用服务中介机构
4.项目申报流程简图
5.申报项目应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非平台类重大项目建议书及所需材料附件
1指南.doc 2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doc 3中关村信用服务中介机构.doc 4项目申报流程简图.doc 5.1中关村科技园区重大项目申报表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doc 5.2重大项目非平台类项目建议书及附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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