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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殡仪服务站
2006年12月18日
 

项目名称:建立殡仪服务站

项目类别及编号:DCHXSBMZH008-2002(东城行审B类民政008号--2002年)

项目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东城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办理条件:条件:1、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2、符合各区县殡仪服务站数量、布局规划;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4、有与其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提交材料:1、建设殡仪服务站申请书;2、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设施用地或者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建设资金来源证明;6、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许可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有关证件。

费用情况:否

办理结果状态:否,下一步前往工商局

办理部门名称:福利科

办理地点、邮编:东城区东四十三条53号             邮编:100007

办公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64021629

网上表格下载:否      

网上办理情况:否

监督电话:64021631

是否纳入全程办事代理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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