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户口在东城区的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以及外地迁入东城区的残疾军人。
二、申请:
(一)申请人须递交换证申请;
(二)申请人须持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四)申请人须带《军队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审批表》;
(五)申请人须带退役证件;
(六)申请人须持原单位证明、新接收单位证明;
(七)申请人须交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2张。
三、受理:
(一)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若有异议与受理人员沟通。
四、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