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
(二)死亡证明:正常死亡者,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亡者为外地来京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或证件;
(四)申请人与亡人关系证明材料;
(五)亡者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示运回原籍证明;
(六)殡葬专用车的行驶证和司机驾驶证复印件;
二、申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