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依法补发婚姻证件;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依据婚姻档案出具有关婚姻证明;宣传婚姻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负 责 人:董方红 电子邮箱:dchq9999@sina.com 办公时间:8:30至11:30 1:30至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