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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方案
2005年12月29日
 
                                     东城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方案
  
                                                                                                      东精办[2006]2号
  
  为认真贯彻北京奥组委关于奥运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我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努力营造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我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规范服务标准、创建文明行业为标准,以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作为全区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礼仪、岗位技能、外语知识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着力提高东城区“窗口”行业员工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区“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使“窗口”行业的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规范化服务水平、职业技能以及外语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支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精干高效、服务一流的职工队伍,把我区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向深入。
  三、培训范围及对象
  我区“窗口”行业范围包括:商业、餐饮、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环卫、医院、行政服务中心等。参加培训的对象包括:在“窗口”行业工作的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实施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开展职业道德培训。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的职业道德准则,在“窗口”行业中重点围绕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方面内容,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等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岗位职业技能,规范服务标准,使我区职工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以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为重点,精心培育技术精、道德好、水平高的职工队伍。继续抓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整体提高我区“窗口”行业的服务技能。
  3、开展职业素质和服务规范的专项培训。结合“窗口”行业工作特点,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程序、服务环境等方面内容,面向一线员工深入开展职业素质与服务规范的专项培训。
  4、深入开展外语培训。结合贯彻落实《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规划》,针对我区“窗口”行业不同岗位的工作要求,开展多层次的外语培训,提高人们的外语应用能力。加强《公务员英语100句》、《公务员英语300句》及系统培训教材的学习培训,逐步掌握生活英语和简单的公务英语;在商场、宾馆、饭店、公园等行业的职工中,组织岗位英语培训、以及英语等级考试等活动,提高各“窗口”岗位工作人员英语水平,真正实现“窗口”行业外语服务无障碍化。
  (二)实施方式  
  1、采取多种方式的教育培训。一是按照首都文明办与市委宣传部、奥组委共同编写的《奥林匹克知识市民读本》为主,贯彻《人文奥运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普及奥运知识;二是由各“窗口”部门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编写专门培训材料。三是充分利用各单位内部党校或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对“窗口”行业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2、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在做好日常培训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包括: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技术明星学习交流、以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以增强广大“窗口”行业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专项培训由各系统组织实施,培训面要达到85%以上。
  3、组织多种形式的考核测评。为了检验学习效果,切实推进教育培训活动深入开展,各行业都要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自评,东城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进行抽查,考核培训情况。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筹划准备阶段(2005年 11月至2005年12月)。一是协调各“窗口”单位认真学习《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行业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培训工作规划。二是建立区和各行业培训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培训工作的运行机制,做到培训目标、对象、经费、包括场地、师资等全面落实。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各行业认真按照各自的奥运培训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全面推开奥运培训工作。区组织领导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要不断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在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培训效果上下功夫;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2006年各行业要抓紧制定并推进培训计划,在培训的范围和内容上逐步推进,培训工作要在2007年底进行完毕。由外办牵头组织“窗口”行业开展奥运英语展示活动。
  2008年5月至9月,按照首都的总体安排,围绕奥运会和残运会召开,各“窗口”行业全部进入最佳状态,充分展示几年来的培训成果,把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水平、职业技能,良好的道德情操充分展示在世界人民的面前。并按照市统一安排,实施奥运培训工作总结、表彰工作。
  六、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责任机构
  (一)领导体制:成立由区文明办为组长单位的东城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区国资委、区外办、区商务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文委、区园林局、区旅游局为副组长单位。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行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区党政机关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
  (二)工作机制以及责任机构: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为“窗口”行业培训工作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协调服务、表彰奖励等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协调、编写简报、会议筹备、服务基层等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工作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本部门开展的培训活动安排等。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起组织领导机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奥运培训工作,要把培训工作纳入到本行业、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必要的培训制度,做到人员、经费、培训计划“三落实”。建立并完善政府统筹、企业推动、职工参与的培训机制,确保奥运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二)为保证“奥运”培训工作顺利实施,要建立协调会、进度报告、检查督促、警示督办、报送信息等制度。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工作,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以及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要对“窗口”单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培训工作情况,对于查找出的问题予以提示、通报批评;通过精神文明简报及时反映我区培训工作情况;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协调领导小组每年表彰一次开展培训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学员。
  (三)充分发挥东城报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窗口”行业开展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动态报道,对开展培训工作进行经验性的专题报道,对在培训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窗口”行业还可通过单位内部的宣传阵地,比如宣传栏、宣传展板等进行宣传,创造出社会关注奥运培训、单位积极组织奥运培训、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奥运培训的氛围,使奥运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
  东城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静荣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魏敏德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陈丽君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陈天增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苏晶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勇  东城区文委副书记
       张锦东  东城区旅游局副局长         
       饶景东  东城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王迪生  东城区园林局副局长
  李小康  东城区商务局副局长
     邹宜凡  东城区国资委副书记
  
  
  东城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
       王静荣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魏敏德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陈丽君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静珍   东城区文明办主任科员
          王君主   东城区外事办主任科员
        卢群英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长
        温慧强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丽丹   东城区商务局流通科长
        胡便勤   东城区国资委文明办主任
  梁春坚   东城区文委党办主任
  杨秀娟   东城区园林局宣传部长
  张  礼   东城区旅游局业务科长
     
                                   
  东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东城区外事办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东城区商务局
  东城区国资委
  东城区文委
  东城区园林局
  东城区旅游局
                                                                                                               东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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