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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的通知
2006年07月12日
关于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的通知
东精办[2006]23号
各街道,各系统,各单位: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第79周年,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增进军地友谊,区军(警)民共建工作指导小组要求,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系统、单位要主动与共建部队取得联系,利用庆祝建军节的契机,军民联手深入开展以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奥运知识及文明礼仪宣传教育。通过联片共建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提高市民和部队官兵的思想道德素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要加强对非公经济领域的军民共建工作指导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二、各主管单位要按照东城区2006年军(警)民共建工作安排,依照东城区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对所有共建对子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获得全国、市级先进的共建单位进行检查,于8月20日前报送检查情况总结。
三、所有在册登记的共建对子于8月20日前,报2005年至2006年8月前的共建工作总结(共建双方盖章),同时报共建协议书复印件。总结要注重精神文明的共建内容;注重共建机制的建设;注重共建对双方工作的推动、促进;注重共建内容、方式、手段的创新。
四、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共建工作经验的总结,发现典型,宣传推广。要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共建活动信息,区文明办将加大对军(警)民共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
联系人:任辉
电话:64003584
传真:64075483
东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军(警)民共建工作指导小组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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