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来京建设者中开展“文明创业路,携手东城行”系列活动的通知
东精办[2006]26号
根据2006年东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广大来京建设者中开展“文明创业路,携手东城行”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践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工作部署,以提高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引导和动员广大来京建设者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鼓励他们诚信守法,自强奋进,不断激发他们热爱首都、建设东城、建功奥运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推进东城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树立社会主义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营造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实现来京建设者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二是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来京建设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三是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实践活动,宣讲文明礼仪和奥林匹克知识,让广大来京建设者了解奥运知识,学习奥运精神,懂得观赛礼仪,为北京奥运会创造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四是广泛开展公共文明宣传教育,针对目前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陋习,组织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强化广大来京建设者的首都意识、首善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
(二)开展第二届“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 评选活动
1、参评条件:来京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东城区域内,且在京没有正式户口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
2、评选标准:
——模范遵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严格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觉按照《首都市民文明公约》、《首都市民文明守则》规范自身言行,树立首都新市民的形象。
——立足各自岗位,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模范遵守市场经济法规,诚信守法,自强奋进,积极为东城建设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应有的贡献。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和扶贫济困春风行动,热情帮扶残疾人、特困家庭和失业人员,成效明显。
——融入首都,热爱东城,团结互助,积极投身东城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自觉遵守公共文明,并敢于与乱吐乱扔、乱张贴散发“小广告”、制假贩假、制黄贩黄等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表现突出。
3、推荐方式:由街道、系统和社会单位推荐(候选人中服务、保安、家政、环保、建筑等一线来京务工人员占60%,创业有成的经理、管理人员占40%,同时须交原籍派出所表现证明);自荐者到所在街道文明办及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由街道文明办统一推荐。(往届市、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不在推荐之列)
4、时间安排:11月10前将“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 推荐评审表(附后)报区文明办。
(三)举办“他乡圆梦”征文活动
1、征文内容:主要反映来京建设者追求理想、融入东城、艰苦创业、奋斗进取的精神和自身在宣传和践行公共文明方面的做法及感想,以及为东城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的豪迈情怀。
2、参与方式:以街道、系统为单位组织开展征文活动,来京建设者和他们的子女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3、征文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体不限,篇数不限,征文稿件请注明姓名、性别、籍贯、年龄、现单位及联系方式,由各街道和系统列汇总后(表附后)于11月5日前报区文明办。
(四)举办第二届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才艺展示活动
为了活跃来京建设者业余文化生活,展示他们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精湛的才艺,拟定于12月中下旬举办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才艺展示活动。
1、才艺展示内容:分为文艺、书画、职业技能三个部分。以来京建设者本人所具有的曲艺、歌舞、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制作、礼仪、厨艺、美容美发等技能技艺参与展示。
2、参与方式:以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由各街道、各系统组织选拔并择优上报。
3、时间安排:文艺节目、书画作品和职业技能,每个单位可分别推荐4项(人),11月10日前报区文明办(推荐表附后)。。
(五)举办“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
为加强来京建设者先进事迹的宣传,进一步丰富来京建设者的业余文化生活,拟于2007年组建“文明创业路,携手东城行”巡回宣传队,以“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和优秀才艺展示活动为主,深入工地、街道和用工集中单位,向广大群众和来京建设者宣传文明创业之星的先进事迹,展示来京建设者的精湛才艺;同时各单位要做好组织观看以来京建设者为原形拍摄的10集电视系列片《来到北京》,进一步提高广大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共建和谐社会。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机构:此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建委、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区文委、区工商联、区私个协组成。区文明办总牵头,负责制定方案,汇总情况,协调联络有关事宜,组织进行宣传表彰;工、青、妇及区建委、区工商联、私个协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业之星、才艺展示的推荐及征文组织工作;区外管办负责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候选人员及各类参赛人员的资格审定;区文委负责本系统娱乐业外来人员活动组织,协助做好第二届才艺展示活动的节目审查及编排工作;各街道、各系统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及社区和下属单位的活动组织和推荐工作。
2、评选安排:由区文明办组织评审组对上报的征文进行评选,获得优秀征文奖的文章推荐在《今日东城》上刊登,并参加市里征文评比。同时将历年的文明之星事迹及优秀征文编辑出版《他乡圆梦》一书。
3、首都来京建设者文明之星的推荐:由本次活动领导小组从2005年度评选的“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及第二届“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中推荐参加首都来京建设者文明之星的人选,重点推荐街道系统。凡首都文明办下发市级文明之星分配名额的系统及单位,只参加区级文明创业之星的评选,原则上不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系统和用工集中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活动内容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使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学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奥运和文明礼仪知识、城市管理法规和权益维护等内容,不断提高文明素质。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往届北京市“来京务工经商人员文明百星”的先进事迹和东城区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就,激发外地来京建设者爱首都、爱东城的热情,为东城实现在率先中走在前列的目标贡献力量。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在才艺展示活动中要发挥优势,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把举办才艺展示活动作为来京建设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过程;在东城区文明创业之星推荐评选工作中,要本着严格、公开、公正、透明、自荐与推荐选拔相结合、层层把关的原则,确实评选出在东城区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来京建设者,以此达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来京建设者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联系人:刘景春
电话:84002905(传真) 64075483(传真)
Email:dcwmb417@163.com
东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
附表:
1: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推荐表
2: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才艺展示推荐表
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文明创业之星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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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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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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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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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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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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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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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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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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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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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京后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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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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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原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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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批准机关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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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并附1500——2000字事迹材料。
东城区来京建设者才艺展示推荐表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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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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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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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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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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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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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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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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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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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示
内
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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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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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并附展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