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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十八
计生委 2007年09月10日
 

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十八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群众享受
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告知

一、享有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
户籍地在外省并持有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东城区居住3个月以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或在WIS系统内建绿卡满2个月,无用工单位或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已婚育龄夫妻。
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项目
1、孕情、环情监测;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3、人工流产术、中期妊娠引产术;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三、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报销金额
1、孕情、环情监测在东城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进行(采取长效措施的一年免费1次,采取短效措施的一年免费2次),详见“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十九”;
2、放置宫内节育器:320元/例;
3、取出宫内节育器:320元/例;
4、取出宫内节育器(45岁以上、绝经1年以上):320元/例;
5、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引术):孕10周内,280元/例;
6、人工流产术(住院):孕10-15周,750元/例;
7、中期引产术(住院):孕16周以上,1500元/例;
8、输精管节扎术(门诊):260元/例;
9、输卵管节扎术(住院):1200元/例;
1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由指定医疗机构对当事人进行基本治疗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酌情确定免费标准。
特别提示
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采取受术者先行支付手术费用的方式。术后,受术者可持收费单据到户籍地街道计生办报销,手术费用未超出免费标准的,全额报销。因受术者原因致使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超出免费收费标准,超出部分应由受术者自负。
四、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东城区人口计生委、东城区卫生局指定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亦称东四妇产医院)为实施免费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实施除B超查宫内节育器、查妊娠项目外的免费技术服务。目前,因东城区妇幼保健院翻修,实施手术的地点改为北京市第六医院妇产科。
五、办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续的地点
1、受术者应向居住地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经街道计生办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标准的,街道计生办应给予登记备案,并告知当事人所享受免费手术的种类和报销的金额。
2、受术者到指定医院进行手术后,持医院出具的专用收费收据、本人的《身份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复印件(A4纸),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报销规定项目的手术费用。
    六、户籍在东城区且未办理医疗保险的低保户,参照此报销标准执行。执行中遇到的关于受术者身份的特殊情况,经区人口计生委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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