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专项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要方面进行的专门性规划,是相应领域宏观市场导向和政府政策意图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建设和发展、进行项目审核和投资安排的依据,对综合规划纲要实施具有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市"十一五"专项规划分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市级一般专项规划两类,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安排如下: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是由政府组织实施、针对本市"十一五"时期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编制的规划。对综合规划纲要和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将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原则。 1.发展赖以支撑的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障。 2.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3.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4.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性重点。 (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内容安排。 1.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与调控规划。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常住人口变动趋势,按照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完善首都功能要求,提出"十一五"时期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和空间分布结构优化的目标及重点措施。 牵头部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老龄委、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2.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能源供求和消费结构变化,提出"十一五"时期本市能源供应方案和节能总体目标、相应的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工业促进局等。 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内容:根据本市水资源状况和发展需要,按照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提“十一五"时期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目标及政策措施,提出节水目标和相应措施。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提出 "十一五"期间北京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及提高利用效益的目标与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建委等。 5.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提出"十一五"时期本市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 公共安全等领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项目安排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教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 6.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奥运会举办需要,分析"十一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需求,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园林局、市信息办、市邮政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程咨询公司等。 7.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求,提出亦庄、通州和顺义三个重点新城的综合发展建设思路、阶段性目标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措施。 牵头部门:市规划委。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 8.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考虑举办奥运会需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重点与措施。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首都绿化办、市园林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9.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资源综合利用状况,提出"十一五"时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立节约型城市的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工业促进局、市市政管委等。 10.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就业与社会保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控制失业与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目标与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 11.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北京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状况,提出"十一五"期间结构优化升级、重点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导向的目标与主要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业促进局等。 12.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规划。 主要内容:把握本市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按照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提出 "十一五"期间北京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安排、重点领域和具体步骤。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等。 (三)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1.有明确目标措施。根据规划期特点,分别提出到2008年和2010年的目标安排,以及相应的具体措施。 2.有具体项目安排。从规划实施角度提出相应的具体重点项目考虑。 3.有空间布局要求。着眼于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出空间布局安排的意见。 4.有资金需求分析。包括对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需求测算。 5.有时间形象进度。大致按照到2008年和2010年两个时间段考虑,明确规划实施尤其是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 二、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市级一般专项规划是针对发展的特定行业领域和环节编制的专门规划,既包括一部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划,也包括部分由市场决定,主要体现政府宏观意图和政策导向作用的规划,以便给市场主体合理预期。 本着适当控制市级专项规划数量和调动部门编制规划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初步考虑编制39个,具体内容及分工见附表。 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原则上参照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可灵活掌握,适当调整。 三、专项规划文本格式 (一)规划名称。为统一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名称一般称为:北京市"十一五"时期XXX发展规划。 (二)规划文本格式。规划文本包括正文、规划实施项目表(适用有空间布局要求的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说明三个部分。
正文包括目录和前言,前言简述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规划适用的范围或领域、规划实施期限等。 正文内容:"十五"发展的回顾与总结;"十一五"发展环境、趋势的判断与预测;"十一五"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方针(原则)、发展目标(2008年、2010年、2020年)、主要任务;"十一五"发展的空间布局指导原则、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区域及项目;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规划实施项目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对资源环境的综合影响评价等。 规划编制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规划衔接、论证、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规划文本的补充说明材料等。 四、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根据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统一安排,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研究起草阶段(4-6月份):在消化吸收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完成各专项规划的初稿。 (二)衔接论证阶段(7-9月份):对照综合规划《纲要(框架)》,进行专项规划衔接和专家论证,充分听取各区县、各委办局、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审议修改阶段(10-12月份):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提交市长办公会或市政府专题会审定,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经修改完善后报主管市领导审定。 (四)对外发布阶段(2006年1-3月份):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作为综合规划《纲要(草案)》的附件,提交市人代会,在综合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发文方式发布;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牵头编制部门联合发文发布。以上专项规划编制安排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需要做相应调整。
资料来源:北京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