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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投诉指南
2008年04月29日
 

纪检监察投诉指南

(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监督投诉的方式:
信函:东城区育群胡同21号 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监察)科  邮编:100010
当面:东城区育群胡同21号 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监察)科(三楼312室)
电话:64043779
(三)来访人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按顺序进行举报或反映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同一事项的举报人超过2人时,推选1-2名代表主谈。
(四)来访人要自觉维护信访接待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信访举报工作秩序。
(五)举报人应尽可能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要对检举、控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六)举报人当面举报时,接待人员将作必要的谈话记录,经本人核实并签字后可作为查办材料。必要时需举报人补写详细书面材料,以便于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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