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市建委《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建房〔2008〕198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房〔2005〕50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平安奥运”精神及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无城镇危房户”的要求,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要全力以赴做好“平安奥运”安全迎汛的各项工作,确保2008年房屋的安全度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以赴做好城镇房屋安全度汛工作,为办好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高标准、强有力的安全防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北京市防汛工作目标是:“安全第一,确保赛事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安全标准是:“在非极端天气确保不死人,在极端天气力争不死人。”市建委房屋防汛工作目标是:“完善城镇房屋防汛体系,监督落实房屋防汛制度、措施和办法,全力消除房屋安全度汛隐患,努力实现‘无城镇危房户’,提高房屋应急抢险保障能力,全力应对极端天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工作要点 (一)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要成立房屋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北京市和市建委的防汛工作目标,制定房屋安全度汛的工作预案,落实房屋防汛责任制。 (二)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要在汛前对所管老旧平房、中式旧楼、加气块简易楼、征而未拆房屋等重点地区、重点房屋进行一次复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及时进行修缮,对楼房的水漏管、公用天线、避雷设施和顶层广告牌也应进行检查。对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设施和供电设施等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危。 (三)上汛前各自管房单位应完成房屋修缮及解危工程。 (四)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房屋防汛抢险队,落实抢险物资。 (五)入汛后,各自管房单位、拆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的防汛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汛期中,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房屋的巡查工作,查出险情,及时抢修。
二〇〇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