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制办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依法界定执法职责,适时梳理并公布执法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探索具有我区特色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建立,有效遏制大量存在的执法交叉、执法矛盾现象。促进执法争议的解决,加强执法责任追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