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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行政复议审批
行政职能

  东城区人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区政府综合管理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为区政府的各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意见;依法对区政府所属各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和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行政措施,及时提出废止和修改的意见。

  二、规划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队的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区的贯彻实施;协调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和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指导本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三、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投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参加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负责由区政府审批案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培训复议应诉人员;组织或参与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重大或疑难行政案件的研究和处理。

  四、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府法制工作信息、资料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

  五、为区委区政府及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参加依法治区规划的制定、落实;组织制定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包括对全区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监督等。

  八、承担全区文明执法科队所站的创建组织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九、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逐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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