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1-30 14:45    来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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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东城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2015年工作计划。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数字东城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内东街中里13号406室;邮编:100050;联系电话:010-67116188;电子邮箱:swj@bjdch.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东城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展示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可查阅我委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东城区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我委利用现有办公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并建立纸质文本移送工作机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数字东城”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从而方便公众查阅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4年,东城区商务委员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位居全区前列,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比1.14%;财政预算类信息1条,占比0.57%;部门动态类信息155条,占比88.57%;结果公示类信息17条,占比9.71%。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建立了公开和查阅政府信息相关渠道:1、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由我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方便市民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3、按要求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送政府信息纸质文本,便于公众查阅。

2014年,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关于我委信息公开的申请,并公布我委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度,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相关要求答复申请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我委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和行政诉讼件。

五、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东城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强化对全委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一是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围绕全年政府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突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切实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信息公开,促进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三是坚持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努力在工作机制、公开渠道等方面牢固基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东城区商务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委中心任务,严格落实区信息公开办各项部署,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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